发布时间:2025-03-27
来源:医保和收费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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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口腔医院为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青岛市“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试点单位、青岛市工伤定点医院。
一、住院政策
我院口腔颌面外科病房收治颌骨囊肿、颌面颈部间隙感染、头颈部良恶性肿瘤等疾病的患者;儿童口腔科进行全麻下儿童龋病、牙髓炎、根尖周病等疾病的治疗。
1. 起付线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8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均按100元负担。
2. 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表
分档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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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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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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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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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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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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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4万元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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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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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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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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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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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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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医保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表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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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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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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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成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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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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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保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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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成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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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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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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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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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独生子女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学生儿童规定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3. 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常问项目解释
(1)个人负担合计数:全额自费合计数、部分自负合计数以及分档区间区域个人负担合计数三部分之和再扣除特殊人员补贴合计数之后的余额。
(2)特殊人员补贴合计数:公务员和保健人员补贴合计数。
(3)分档区间合计数:部分统筹合计数与全额统筹合计数之和。
二、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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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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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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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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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80%
二级医疗机构 70%
三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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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85%
二级医疗机构 75%
三级医疗机构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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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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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0元
二级医疗机构 500元
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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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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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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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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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间病房政策
我院开设“日间病房”,纳入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的病种有“重度牙周炎、灼口综合征、口腔扁平苔藓”。
日间病房报销限额及比例如下表:
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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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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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结算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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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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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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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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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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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口综合症
(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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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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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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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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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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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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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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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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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扁平苔藓
(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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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职工
|
75
|
25
|
居民
|
65
|
3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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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牙周炎
(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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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
职工
|
75
|
25
|
居民
|
65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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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伤政策
工伤患者需先自费诊疗,不能参与门诊统筹,待全部诊疗结束后,持患者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到收款处窗口办理工伤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