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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口腔医院爽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10 来源:门诊综合管理部 浏览人数:4368

1.我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患者凭身份证通过网络、 自助机、诊间、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预约电话等渠道进行预约。

2.通过线上方式(“青岛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微信服务号、青岛市口腔医院官网、支付宝手机小程序)预约的患者,在手机上完成预约支付后即为预约成功。这类患者应在预约就诊当日的24点之前来院就诊,过了预约就诊当日24点之后仍未来院就诊的即视为爽约。

3.通过线下方式(院内自助机、预约电话82829900、医生诊间)预约的患者,应在预约就诊时间段的第一个时刻前取出预约号源则视为按约就诊,否则视为爽约。

4.爽约的号源会自动回到号池,爽约患者不再享受预约号源的门诊权益。患者如仍需就诊应重新预约,或者挂现场号,按照现场号规则排队。

5.通过电话渠道(预约电话82829900)预约成功的,预约平台会向患者预约登记的手机号发送预约提醒短信;通过手机公众号渠道(“青岛市口腔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青岛”微信公众号)预约成功的,患者的公众号会接到预约提醒短信。患者应及时关注预约提醒,减少爽约几率。

6.爽约患者将按照预约平台的信用分机制约束爽约行为。患者在成功预约号源后,累计三次爽约会进入黑名单,黑名单将限制患者在三个月内无法使用预约平台进行预约,仅可通过现场挂号就诊,三个月后恢复预约挂号功能。被暂停预约服务的患者,将计入个人信用档案。
    7.
除上述以外的特殊情况,可由病人服务中心进行协调处理。

青岛市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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