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门诊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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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年人
老年人执行《青岛市医疗机构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细则》(青卫医政字〔2017〕18号),年满65周岁及以上未参加医疗保险本市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人优待证在医院住院,可减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治疗、检查、住院普通床位费等费用,减免额度不低于20%。
二、残疾人
残疾人执行《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减免残疾人医疗费用的意见》(青卫规财字〔2012〕49号),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在医院就医时,门诊免收:普通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普通、副主任、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辩证论治;急诊诊察费、急诊观察床费等费用,其他以下费用,均减收20%。公示如下:
门诊:心电图、脑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测定费
住院:心电图、脑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电解质(钾、钠、氯)测定费、肝功、肾功、血糖测定费
备注: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患者,按符合条件的医疗项目金额比例予以减免。参加社会保险的患者(含门诊慢特病患者、住院患者等),已纳入医保报销项目不再减免优惠。
三、符合无偿献血“三免政策”人员
执行《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1号)文件。在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可享受公立医院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的奖励政策。就诊时需出具“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证)”(或电子卡)(见图1-1、1-2)或“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
图1-1
“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样卡
实体卡
(正面)
(背面)
图1-2
电子卡
“青岛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电子卡展示方式:青岛人社APP-社保卡-实体社保卡-社保卡一卡通-献血荣誉卡。
四、就医绿色通道
(1)《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高层次人才凭 《 服务绿卡》 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2)《关于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青卫家庭字〔2018〕3号文),60岁及以上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辅助证》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疗机构为其开通优先便利就医的绿色通道,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优先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安排导医服务,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服务。
五、联系电话
医保和收费管理办公室:82821750(原收费管理科联系方式弃用)
备注:
1.请符合第一至三条政策人员就医时,先自行办理挂号,待诊疗结束后,凭相关证件和挂号凭条到窗口办理减免。
2.本院执行减免政策以此次通知为准,望广大市民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