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2
来源:门诊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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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据此,服务中心对遗失物品自公示之日起保存6个月。以下是22年12至23年2月份失物清单,请失主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1、社保卡:乔*社保卡、孙*旭社保卡、官*羽社保卡、刘*倩社保卡、张*社保卡、李*冰社保卡、李*社保卡、隋*艳社保卡、李*芳社保卡、张*仪社保卡、赵*社保卡、赵*杰社保卡、龚*瑾社保卡、韩*逸社保卡、张*同社保卡、刘*琦社保卡、兰*莎社保卡、任*颖社保卡、张*欣社保卡、孙*君社保卡、王*雨社保卡、张*馨社保卡、吕*芊社保卡、刘*章社保卡、董*川社保卡、徐*航社保卡、高*婷社保卡、李*菲社保卡、张*港社保卡、李*璐社保卡、王*社保卡、杨*社保卡、万*艳社保卡、宋*社保卡、隋*昊社保卡、冯*社保卡、宋*宁社保卡、贺*潼社保卡、张*堃社保卡。
2、身份证:赵*杰身份证、刘*煊身份证、李*才身份证。
3、学生乘车卡1张。
4、青岛银行卡1张。
5、项链5条、手表2块。
病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821391
病人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