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3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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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与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的医联体协议单位、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预约电话:0532-82829900。
三、转诊来院流程
1、要求转入我院门诊治疗的患者,由患者自行与我院预约中心进行预约诊疗。
2.对疑难、潜在医疗纠纷患者,要求转入我院门诊检查治疗的,所属医疗机构医务科可先与我院医务科提前预约安排。
3、对符合《青岛市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向下转诊标准的患者如需下转,由我院专职负责人提前联系下转,做好患者的下转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