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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2019年7月份门诊服务中心失物招领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05 来源:门诊综合管理部 浏览人数:5036

          根据国家《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据此,服务中心对遗失物品自公示之日起保存6个月。以下是7月份失物清单,请失主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1.721日拾得苏圣皓身份证

    2.723日拾得浦发银行卡一张

    3.726日拾得周云燕社保卡

    4.727日拾得赵梓翔社保卡

    5.727日拾得岳红菊身份证

    6.730日拾得张妍社保卡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821391

门诊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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