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4
来源: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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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青岛市口腔医院
2.项目名称:青岛市口腔医院辽阳路门诊部职工停车位租赁服务
3.采购服务需求:
(一)车位租赁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停车场服务。
(二) 符合“就近便利”原则 。距辽阳东路门诊部直线距离约1000米以内,步行可达。
(三)符合“方便管理”原则。有车位租赁提供能力, 在一个停车场内至少能够一次性供24个以上停车位,能满足本部职工停车需求。
(四)符合“高性价比”原则。职工有诊疗值班排班,为了最大限度发挥租赁车位使用率,停车场租赁方能够按照所租赁车位2倍(即48个)以上将职工车牌录入该停车管理系统;或其他免费提供车位优惠条件。
(五)符合“安全方便”原则。停车场监控全覆盖、照明通风良好,停车场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有安全有保障设施;硬化地面,24小时有人值班,有车号录入自动抬杆和人工手动管理2种模式,进出通畅有保障。
4. 采购服务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2.4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经调查辽阳路门诊周边停车租赁场地,只有位于辽阳东路9号好一家家居市场内的停车场距医院100米内步行可达,符合“就近便利”原则;停车场内能够一次性提供24个车位,符合“方便管理”原则;能够免费停供10个停车位(最大限度发挥租赁车位使用率),符合“高性价比”原则;该停车场硬件设施完善,监控全覆盖、疏散通道畅通,硬化地面,24小时有人值班,有车号录入自动抬杆和人工手动管理2种模式,符合“安全方便”原则;停车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停车场服务资质。仅有该停车场满足辽阳路门诊部职工停车位租赁需求。
鉴于以上调研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崂山区汇成停车场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
地址: 青岛市辽阳东路9号
三、公示期限
时间:2026年8月25日上午09:00至2026年8月31日下午17:0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名称:青岛市口腔医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17号
联系方式:0532-677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