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28
来源: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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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用耗材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完善医用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满足临床科室业务发展需求,我院拟就2026年度(第一批次)医用耗材开展市场公开调研,面向社会广泛征询供应商信息。
本次调研涵盖正畸专业类、种植专业类、修复专业类、一次性通用类、牙体专业类、颌面外科专业类等多个专业类别,旨在全面了解相关产品的市场供应状况、技术参数水平与价格情况,为后续采购需求论证与招标参数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本次市场调研仅为医用耗材需求信息收集与市场情况论证,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或采购结果依据。我院与参与调研的供应商之间不因此产生任何合同或预期合同关系。后续正式采购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届时以正式公告为准。
二、调研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
(三)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6〕7号);
(四)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鲁卫医字〔2024〕16号);
(五)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53号);
(六)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相关要求。
三、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涵盖正畸专业类、种植专业类、修复专业类、一次性通用类、牙体专业类、颌面外科专业类等多个专业类别医用耗材。具体调研需求项目及参数信息请扫描下方附件1:青岛市口腔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次)医用耗材市场公开调研表二维码获取。此次调研项目参数需求仅为参考性指标,不构成对产品品牌的指向或限定。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产品技术优势,提供符合或优于调研需求的产品信息。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市场调研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产品类别;
(二)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持有与所报产品类别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所报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纳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耗材(不含一类医疗器械),以及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体外诊断试剂,须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实质性要求);
(四)非生产厂商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文件,授权链条完整、层级清晰;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为证明产品在公立医疗机构中的实际应用情况,建议提供不少于3家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或结算凭证作为参考依据。该材料非强制性要求,但有助于提升响应材料的可信度与参考价值。
五、资料提交要求及方式
(一)资料编制要求
1. 提交资料须确保相关证照有效期超过三个月;
2.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确保内容清晰可辨;
3. 请勿自行修改调研表中的序号、产品名称等已有信息。
(二)提交方式
本次市场调研仅接受电子资料提交,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供应商须将以下文件打包发送至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务邮箱qdskqyycg@qingdao.gov.cn:
1. 资质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2. 附件1:青岛市口腔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次)医用耗材市场公开调研表(填写完成后需将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扫描PDF格式,一并发送提交);
3. 附件2: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
同一供应商响应多个产品的,可合并为一个压缩包提交,命名格式为:“序号X+产品名称XXX+公司名称XXX”。响应多个产品的可依次列明序号与产品名称。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或资料不完整的,采购管理办公室有权要求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六、参与相关事项
(一)响应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17:00止,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期限内,将完整资料打包发送至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务邮箱qdskqyycg@qingdao.gov.cn,邮件标题及资料压缩包命名须符合前述格式要求。
(三)诚信要求
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材料或隐瞒事实等情形,将取消其本次调研参与资格,并纳入我院供应商诚信管理记录。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管老师
联系电话:0532-67756403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17号
青岛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公室
公务邮箱:qdskqyycg@qingdao.gov.cn
八、相关附件
附件1:青岛市口腔医院2026年度(第一批次)医用耗材市场公开调研表
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需求论证的相关要求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鲁卫医字〔2024〕16号)关于采购参数公开透明的规定,供应商须按照统一格式逐项填报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价格信息及市场供应情况,确保调研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该表所采集信息将作为后续采购需求论证的参考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据实、完整填写,不得遗漏或隐瞒。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获取:
附件2: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关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法律责任的规定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资质材料真实性要求,参与调研的供应商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明确违约责任。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获取:
重要声明
本次市场调研仅为医用耗材需求信息收集与市场情况论证,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或采购结果依据,我院与参与调研的供应商之间不因此产生任何合同或预期合同关系。后续正式采购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届时以正式公告为准。
青岛市口腔医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