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来源: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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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对其口腔医院安徽路21号负一层安装暖气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SITC-01240411
项目名称:口腔医院安徽路21号负一层安装暖气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控制价):216001.09元
采购需求:口腔医院安徽路21号负一层安装暖气。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全部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 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 “信用中国(山东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期限:自2024年 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3.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3.3获取方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采购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受理(本项目接受电汇报名,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填写完毕,请将购买文件的电汇底单、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报名表扫描件发至邮箱zhenyin4321@163.com;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3.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青岛市口腔医院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17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532-67756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联系人:甄印、刘宾
联系方式: 0532-85668629,8572215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