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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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据此,服务中心对遗失物品自公示之日起保存6个月。以下是2020年2-7月份失物清单,请失主及时与服务中心联系。
1、3-5月拾得徐*玲、矫*含社保卡、杨*豪社保卡及档案袋。
2、6月拾得王*钰、郭*珊、陈*橙、李*明、郑婷*社保卡、招商银行卡一张、孙*和刘*波身份证。
3、7月拾得农业银行卡一张、孙*晶身份证、梁*昱和王*社保卡。
4、8月拾得江*、张*娇、卢*娜、朱*、谭*宁、孙*惠社保卡、姚*身份证、一只手表、农业银行卡一张、一部手机。
5、9月拾得怪兽充电宝一个。
病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821391
病人服务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