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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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对青岛市口腔医院专用设备(三)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DHX-QY202007
2.项目名称:青岛市口腔医院专用设备(三)
第一包:封口机
第二包:手机清洗注油机
第三包:台式蒸汽灭菌器
3.采购需求:
第一包:封口机 1台
第二包:手机清洗注油机 1台
第三包:台式蒸汽灭菌器 2台
4.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5万元。其中第一包:1.9万元;第二包:1.6万元;第三包:1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中的销售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设备类别(编码)];
5.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明有附件的必须提供);
5.4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出具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的代理商(需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口腔医院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期限: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室;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包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公告期限
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2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0年4月16日13时00分起至13时3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室。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2020年4月16日13时30分。
10.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室。
11.联系方式
11.1采 购 人:青岛市口腔医院
地 址:市南区德县路1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32-67756313
11.2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2号楼2705室
电子信箱:qingdaohongxiang@126.com
邮政编码:266100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亚男、李英昊
电 话:0532-85668808
传 真:0532-66015830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账号:817960001421002957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