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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青岛市口腔医院手术刀片、菌斑指示剂、齿科牙片产品比选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7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5003

 

青岛市口腔医院对手术刀片、菌斑指示剂、齿科牙片产品进行比选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采购内容:

第一包:手术刀片

第二包:菌斑指示剂

第三包:齿科牙片

   2、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代理商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合一)、开户许可证、采购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公告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青岛市口腔医院网站上发布。

三、比选办法

采购人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比选评审专家组,按照资质要求每包评选出1位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四、付款方式

每6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成交供应商按要求供货完毕验收合格,提供有采购人代表签字的入库单和销售发票,六个月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货款;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限付款,双方协商解决。

五、参与说明:

(一)参与方式:

1、将报价单及明细、授权书、相关资质证明等装订成册,密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备注:

2.1.比选材料由比选人进行准备,届时因比选人自身原因未能参与的,后果自负。

2.2比选人出示身份证按时参加比选会议,若在比选会议时间未能签到的,视自动放弃。

2.3.若比选会议时间有变动,将书面通知。

   (二)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失窃或其他非征集人的原因造成资料丢失或损坏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所有比选资料一律不予退回,请比选者自行保留原件。

   (四)凡参加本次比选者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邀请函内容,无须再行书面和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六、截止日期

1、截止日期:20181228900

2、参与者请于20181228900青岛市德县路17号青岛市口腔医院综合楼负一楼A122房间参加比选。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德县路17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532-67756313

附件:青岛市口腔医院手术刀片、菌斑指示剂、齿科牙片产品比选采购项目报价单及明细表

青岛市口腔医院采购办公室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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