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4
来源: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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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齿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一)以及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01180807
2、项目名称:齿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一)
3、项目内容:齿科医用耗材一批
第一包:根管充填及修复材料
第二包:透明硅橡胶
第三包:齿科瓷块1
第四包:修复类材料
第五包:齿科瓷块2
4、采购预算:详见“第八章 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代理商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合一)、开户许可证;
5.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口腔医院网站上发布。
7、付款方式
每6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中标人提供有招标人代表签字的入库单和销售发票后,招标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相应货款,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限付款,双方协商解决。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8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层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9、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8年12月12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5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市口腔医院德县路17号综合楼负一楼A122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联系方式
11.1招 标 人:青岛市口腔医院
地 址:青岛市德县路17号
邮政编码:266001
联 系 人:刘鑫
联系电话:0532-67756313
1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E-mail:18053117498@163.com
邮政编码:266033
电 话:0532-85727257、85668625
传 真:0532-806150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联 系 人:李宁、郑元海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