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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口腔医院科间转诊管理办法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9-12-27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25515

科间转诊是指患者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到我院其他专业科室进一步诊疗的医疗行为。为了规范转诊流程、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奔波和椅旁等待时间,制定此管理办法。

1. 挂号为非本科室诊疗范围的患者,应向病人解释说明,若未开始任何诊疗工作,可以退号处理,建议患者重新挂号到相关科室就诊。

2. 已开始诊疗工作,需转到其他科室进一步就诊的患者,经治医师应完成病史采集,临床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告知患者相关病情和下一步治疗意见后转入相关科室。

3. 转诊必须书写转诊病历,内容包括必要的专科检查、诊断和转诊意见,交代清楚病情和转诊目的。病情复杂时,建议专人陪同患者至转入科室交代病情,为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计划。接诊医师对诊疗计划有疑义的,应与首诊医师充分交流意见,必要时请两科上级医师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4. 科间转诊由经治医师或护士通过His进行诊间转诊操作,并打印电子转诊凭条,患者凭电子转诊凭条到相应科室排队就诊。

5. 科间转诊免收挂号费,转诊号均为普通号,专家号需另行预约。

 

  青岛市口腔医院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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